老李偷鸡案
我国古代的判案方法已经很超前了,很多理念也非常人性化,虽然私刑、酷刑依然存在,但是在正统的律法中,以德最重的理念是多数朝代的坚持。
九章:《九章律》,也称《汉律九章》,是汉高祖统一中国以后颁行的法典。相国萧何依照秦法,适应新形势,制订盗律、贼律、囚律、捕律、杂律、具律、户律、兴律、厩律九篇。
五听:中国古代司法官吏在审理案件时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5种方法。辞听、色听、气听、耳听、目听的简称。辞听是“观其出言,不直则烦”;色听是“察其颜色,不直则赧”;气听是“观其气息,不直则喘”;耳听是“观其聆听,不直则惑”;目听是“观其眸子视,不直则眊然”。以后各朝代均以五听作为刑事审判的重要手段, 《唐六典》规定:“凡察狱之官,先备五听。”
春秋决狱:两汉时代儒家学者在审理案件过程中,抛开国家法律,引用《春秋》等儒家经典作为依据审理案件的司法活动。
原心定罪:春秋决狱的原则,断狱定罪要从犯罪事实出发,但主要的不是看事实,而是追究犯罪动机和犯罪原因及罪犯的心理状态。
德主刑辅:汉武帝时期的立法指导思想,主张用道德教化作为训导臣民的主要手段,刑法作为必要的补充以及辅助。